安得廣廈千萬間 大庇香港民眾盡歡顔——致香港第七屆立法會

時間:2021-12-16 港澳


衣食住行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繁衍的基本需求,缺一不可。香港人衣食無憂,豐儉由己;出行,則自駕、的士、巴士,電車、輕鐵、地鐵、機鐵、東鐵、西鐵、馬鐵,渡輪、遊輪,飛機,交通工具,一應俱全;說到住,太平山上,淺水灣畔,豪宅林立,美輪美奂,裝點香港,風景獨好。

 

外人或許有所不知,衣食住行這四項人生基本需求,香港普羅大眾最犯愁的就是住。回歸前,英人管轄,不提也罷;回歸24年後的今天,情況又如何呢?且看:

 

籠屋 一床之地,雙層或三層地叠起,各以鐵絲網圍住,故稱;亦名“床屋”。住客多為貧苦長者,人到晚年,別說享福,立錐不過是一床之地,且似牲畜般在籠裡度日。

 

今年國慶節前夕,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深入走訪香港基層,看望並慰問了幾位住在九龍旺角的“籠屋”住戶。一個不足19平米的空間,分成四個倉,共11個床位,人均不足兩平米。駱惠寧說,親眼見到這麽擠迫的居住條件,心情十分沉重。

 

(“籠屋”的租金平均每月港幣1100元左右。圖片來源自網絡)

 

棺材房 將一間不大的房再間隔成幾個小間,然後把每個小間按“井”字形改裝成六間小房,每間1.5平方米,如一口棺材般大小,故名。在“小房”內,住客站不能站,坐不能坐著,只能“躺平”,出入須如動物般爬行。租金每月1000至2500港元不等。

 

(左:棺材房;右:劏房。把一間劏房間隔成六個棺材般的鋪位。圖片來源自網絡)

 

“籠屋”和“棺材房”僅是名稱不同而已,都是香港的“貧民窟”。

 

劏房 劏(tāng)粵語,剖開義。劏房就是將一個本來就不大的單位間隔成幾小間,面積一般不足10平方米,亦稱“房中房”,月租三五千元人民幣。全港至少有6萬7000個劏房。租客多為外來客、單身漢或草根階層。

 

據統計,目前香港約有20萬人租住“籠屋”和“劏房”。

 


(圖片來源自網絡)


公屋 由政府出資興建,廉價出租給中低收入的市民,業權歸政府所有。截至2020年,有220萬左右的市民居住在公屋中,約佔總人口三分之一,人均居住面積大約13.4平方米。

 

申請公屋者必須是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,入息以四人家庭為例,目前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27050港元。入息上限,政府會適時調整。公屋多以“××邨”命名。

 


(圖片來源自網絡)


居屋 由房委會興建,是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簡稱。扣除地價後,其售價約為市價的七成,賣給低收入的市民,其入息上限為每人月入不得超過27400港元。出租與轉讓權均受嚴格限制。入息上限,政府也會適時調整。

 

居者有其屋(Home Ownership Scheme, HOS)是香港政府於1973年推行的房屋政策。居屋多以“××苑”命名,其中某一幢樓房則多用“××閣”命名。

 

申請公屋和居屋僧多粥少,輪候有年。

 

丁屋 香港政府有關政策規定,年滿18歲的新界男性原居民,可向政府申請,建造一座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英尺(約65平方米),高度不超過8.22米的三層樓房。

 

村屋 興建於香港新界圍村中的房屋,包括丁屋,可自由買賣。

 

香港從1954年便開始實施公屋制度,直至今年還只有30%的人住在公屋裡,更不堪的是還有20萬人住在籠屋裡或睡在棺材房中。

 

讓我們看看新加坡的情形。

 

1959年6月5日,李光耀就任新加坡自治邦總理,當時,人民居住環境惡劣,導致社會嚴重不穩定,於是政府把解決住房問題作為一項基本國策。1960年2月1日成立建屋發展局(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, HDB),簡稱建屋局,隸屬於國家發展部。1964年,政府施行“居者有其屋”計劃。

 

建屋局是個為人民的住房規劃、營建、編配、管理的法定機構(statutory board,半官方機構)。今天,新加坡全國90%以上的人民居住在建屋局營造的“組屋”裡,而且至少九成是業主。人均住房面積從自治之初的不足6平方米增加到30平方米。“居者”基本上均已“有其屋”。

 

新加坡所謂“組屋”,是英語HDB flats的意譯。其類型有:

 

1、一房式(客廳、飯廳和臥室一體,23∽33平米);

2、二房式(一個客廳、一間臥室,37∽45平米);

3、三房式(一個客廳、兩間臥室,54∽70平米);

4、四房式(一個客廳、三間臥室,75∽95平米);

5、五房式(一個客廳、一個飯廳、三間臥室,95∽125平米);

6、公寓式(一個客廳、一個飯廳、四間臥室,130∽150平米);

7、雙層公寓(下層為客廳、飯廳等,上層為臥室,160∽195平米)。

 

所有屋型都另有廚衛設施。組屋一樓(即地面層)是居民公共活動的空間,供休憩或辦紅白事用。

 

(新加坡的組屋。圖片來源自網絡)

 

申請購買組屋以家庭為單位,成員只需兩人。房型選擇與收入挂鈎。現在的規定是月入在新幣12000元以下者可購買三房、四房或五房,月入14000元者可購買公寓。首付和分期還貸都用公積金,首付20%,分期最長30年。

 

中央公積金(Central Provident Fund, CPF)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儲蓄。公積金繳交的比率現在是55歲以下的雇員為薪金的17%,雇主為20%,合計37%,最高時曾達到50%;每月還貸金額不超過40%。

 

低收入家庭無力購買組屋可以租賃,租金約為市價的十分之一;月入低於800元的家庭租住一房式組屋,每月租金30元左右。98%的中低收入家庭都買得起組屋。

 

未婚男女須年滿35歲才可購買三房式組屋。組屋購買後五年內不得轉讓,也不能做商業用途。老舊組屋或拆除重建,或予以翻新,翻新後的組屋幾可與新組屋媲美。若干座組屋構成一個組屋區,區內超市、巴刹(菜市場)、小販中心、咖啡店(售賣各種飲料及富有民族特色的食物)等等生活設施齊全,民眾十分方便,情形一如香港的大型屋邨。

 

新加坡全國有不到18%的高收入家庭和外國人居住在地産商營造的私人住宅中。屋型有排屋(terrace house)、獨立式洋房(detached house)、半獨立式洋房(semi-detached house)和共管式公寓(condominium)等。

 

以組屋為主、私宅為輔,這就是新加坡的住房供應形態。

 

放眼世界,新加坡是華麗轉身,解決國民住房問題的典範,是全球人民房屋自有率最高的國家之一;組屋已經成為新加坡社會和諧、穩定的基石。

 

安居,對城市每個家庭來說,都是頭等大事。讓普通市民,特別是低收入群體住上滿意的房子,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,安居才能樂業嘛。新加坡政府深谙此道,難道香港特區政府就不明白這個道理?不了解新加坡政府解決人民住房問題的經驗?不是,他們明白,他們知之甚詳。何以見得?

 

香港回歸之初,是政府興建居屋的高峰期。在首任特首董建華年代,2001年建屋3萬4000多個單位,董特首在任七年間,平均每年興建居屋1萬3500個單位。曾蔭權接班,完全停建居屋。林鄭任內四年,年均只造5100個單位。如此龜速,何年才能實現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目標呢?自前年“修例風波”以來,“黑暴”“新冠”施虐,政府精疲力盡,建屋之事,唯有寄望來日。

 

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說得好:“香港同胞的煩心事,始終牽動著中央的心。”他認為,香港解決住房問題,雖涉及土地、規劃、投入等具體問題,但最根本的、起決定性作用的,還是發展為了誰的問題,只要牢固確立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發展理念,具體問題是可以逐步解決的。

 

(駱惠寧主任與香港市民交流。圖片來源自網絡)

 

香港特區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,這是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。明年1月1日,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,筆者期待新一屆立法會支持行政長官依法施政,改善行政立法關係,使良政善治付諸實施。

 

立法會議員要牢固確立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發展理念,不忘競選諾言,牢記為民眾謀福祉的初心,更加關注民生和發展議題,監督政府加快實現“居者有其屋”的目標。新一屆立法會或可考慮,督促政府為香港人均居住面積立法,徹底解決香港“居不易”的老大難問題。



(作者是香港資深語文工作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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